中国政府采取系列措施调整房地产市场
2010年年初以来,针对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问题,国务院及各部委退出了一些列与房地产有关的调控个政策。2010年1月7日国务院办公厅颁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十一条”),发出政府调控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稳定健康发展的信号,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颁布《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国十条”),细化和完善了国十一条所提出的调控房地产市场的目标和措施。
同时,各部位积极出台相应的政策,执行国十一条和国十条的内容。2010年3月8日,国土资源部颁发《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问题的通知》。2010年4月13日及22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和《关于加强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概括而言,中国政府从以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调控房地产市场
(1)完善土地供应制度
l 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建设用地的有效供应
l 优化“招挂牌”制度
l 加速土地出让金的清缴
(2)加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房的有效供给
l 加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住房的建设和供应
l 加强对经济适用房的管理
(3)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
l 抑制投资和投机性住房
l 房地产市场过热城市可采取特殊措施
l 实施有差别的住房税收政策
(4) 加强对国有企业及外商投资房地产业的监管
l 央企退出房地产行业
l 严格执行“限外令”
(5)完善对房地产销售的监测
l 加强对商品房预售和销售管理
(6)严格地方政府和违规房地企业的责任
l 严格处置用地者违法违约行为
l 明确地方政府责任
简要评述
房价上涨过快的重要原因之一是土地价格的上涨,在调控政策出台之前各地平平出现国有房地产企业在招挂牌市场摘得“地王”的消息。因此,本次调控政策一方面就饿挣了招挂牌中“价高者得”的一贯做法,而改由综合评标,另一方面要求非主业国有企业从房地产市场中退出,防止其利用国有资本推高国内房价的弊端。
房价上涨过快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投机性购房。本次调控政策出了再次强调加强对境外“热钱”的监管外,对于境内的“炒房客”也予以了精准打击。调控政策一方面提高了二套房获取贷款的成本,另一方面要求商业银行采取禁止或提高三套以上房屋的贷款的措施。同时,对于非本地居民购房贷款,要求提供在当地一年的完税凭证或者社保缴纳凭证,以抑制投资者异地购房。
调控政策实施以后,全国一线城市的房地产交易量已经明显下降,交易价格也有下降趋势。但是由于消费者对于商品住宅存在巨大需求,商品住宅的交易市场涉及地方政府、开发商、银行以及投机性购房者各方的巨大利益,调控政策能否按照决策者们的预定目标继续发挥作用,仍需进一步关注。
国务院最近提出,财政部门和税务总局要加快研究制定引导个人合理住房消费和调节个人房产收益的税收政策,除上述已经颁布的调控政策外,中国政府近期可能制定颁布进一步的调控措施,包括在一线和二线城市开征高端物业消费税和物业持有税。开征物业消费税和物业持有税将增加房地产投资成本。